无锡市城市快速轨道2号线建设工程因环境违法,无核密度仪被环境保护部勒令停止建设。在这则报道中还指出:2号线工程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部批准前,土壤无核密度仪不得擅自恢复建设。如果逾期未改正,沥青无核密度仪环境保护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帖子发出后,立刻引起了网民热议,沥青旋转压实仪有网民直言:8月份编制报告,6月份动工,是先斩后奏。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昨就此进行了采访。
根据法制网的这篇文章,记者昨天登录了环保部网站,旋转压实仪找到了这篇“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确认了环境保护部责令无锡市城市快速轨道2号线建设工程(即无锡市地铁2号线)停止建设的这一消息。沥青含量测定仪环境保护部在5月4日公开的处罚中表示,2号线工程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部批准前,核子密度仪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2008年7月,环境保护部对2号线工程进行了环评批复。2010年4月,该工程发生了部分变更。2010年8月,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虽然委托有关部门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但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即于2010年6月擅自开工建设部分变更内容。环境保护部认为,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环评法第24条的规定。
依据环评法第31条规定,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2号线工程停止建设。“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我部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环境保护部表示,该部将同时委托其下属的华东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对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环境保护部要求,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在5月3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该部。“如果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未改正,环境保护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